江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贛建建【2009】22號
各市、縣(區)建設局(建委),省直各有關單位:
我省工程建設領域自全面推行監理制度以來,工程建設監理工作得到了較快的發展。工程監理工作覆蓋了房屋建筑、市政、鐵路、公路、港口、水利、電力、石油化工、冶煉、機電安裝等各建設工程領域,發揮了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由于起步較晚、人才缺乏、管理不夠規范等方面的原因,我省監理工作目前仍存在不少困難和問題,難以適應我省建設事業發展和特別是當前“擴內需、報增長”形勢的需要。主要表現為:一是監理企業資質就位慢,經國家注冊的監理工程師數量少,難以滿足監理工作的需要;二是部分監理人員素質不夠高,有的監理企業聘用未經監理上崗培訓且不符合條件的人員擔任現場監理,不能勝任監理工作;三是市場惡意競爭、壓質壓價現象較為普通,監理的作用不能充分發揮;四是管理較混亂,招攬不稱職的人員從事監理業務,未認真履行“三控制、二管理、一協調”職責,導致所監理的工程投資失控、質量不夠高,甚至因監理工作不到位而發生質量安全事故,給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帶來損失。
根據國家和省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要求,結合當前我省監理工作的實際,經研究,現就進一步加強我省工程建設監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認真做好監理企業資質就位和資質管理工作。按照原建設部《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和《實施意見》的要求,監理企業新的資質就位工作的過渡期到2009年7月31日止。請尚未換發新的資質證書的監理企業,按新資質標準要求迅速到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辦資質就位手續。自2009年8月1日起,未按新資質標準進行資質就位并取得資質證書的監理企業,不得參加工程監理投標或承接新的工程監理業務。所有監理企業必須在其資質允許的范圍內開展業務,不得超越資質承攬工程。凡在省內登記注冊或備案的監理企業必須遵章守法,不得以分公司名義承接監理業務。外省監理企業必須先到我廳辦理進贛備案手續后,方可參加監理項目的投標。
二、嚴格監理人員從業資格的管理。為加強從業人員資格管理,進一步提高我省監理人員的業務素質,根據《注冊監理工程師繼續教育暫行辦法》,經中國建設監理協會同意,將委托南昌大學對已取得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專業的注冊監理工程師進行繼續教育培訓;同時,將繼續委托南昌大學對符合條件的從業監理人員進行初始培訓和繼續教育培訓,經培訓并考核合格的由省建設監理協會核發《江西省監理工程師(監理員)上崗證》(具體培訓文件另發,下同)。自2010年7月1日起,未取得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資格和《江西省監理工程師(監理員)上崗證》者,一律不得從事工程監理工作。
三、依法規范工程監理招投標行為。各建設單位、監理企業和招標代理機構都應嚴格執行《招標投標法》和國家發改委、原建設部《建設工程監理與相關服務收費管理規定》以及《江西省建筑管理條例》、《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施工工程監理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試行)等規定,凡依法須實行監理招標的建設工程項目,必須通過招標方式確定監理企業,監理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不得擅自壓質壓價;其他建設工程施工階段的監理收費可實行市場調節價。監理企業必須嚴格按投標文件或監理合同的承諾選派總監理工程師、相關專業的監理工程師和現場監理人員,因特殊原因變更現場監理人員,須經建設單位同意,并報相關部門備案方可變更,不得聘用無證人員從事現場監理工作。
四、加強對監理企業質量行為監督管理。各監理企業都必須按照國家《工程建設監理規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建設工程監理規范》等要求對工程實施監理,獨立行使監理職責,認真把好工程進度、質量安全、投資控制關。對因總監理工程師、專業監理工程師監理工作不到位、未履行監理職責、總監理工程師所監工程過多等情況而發生質量、安全事故的,應視責仁大小除對監理企業采取停業整頓、降低監理企業資質或暫停進入市場等處罰措施外,并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五、切實落實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理責任。各級監理企業嚴格按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江西省建設工程安全監理暫行規定》(贛建字【2004】1號)和《關于落實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理責任的若干意見》(建市【2006】248號)的規定開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理工作,對危險性較大的分批分項工程和建筑起重機械等要實施重點監理;各級建設主管部門和安全監督機構要依據上述規定和《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手則》(建質【2005】184號)的要求,督促監理單位落實安全生產監理責任,對于不履行安全生產監理責任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要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嚴肅處理。
以上意見請各地認真貫徹執行。
二〇〇九年七月三十一日